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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分享



兩年前,瓊瑤曾因于正抄襲《梅花烙》而將其告上法庭,如今抄襲案以瓊瑤勝訴而告終。21日,瓊瑤透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長微博,細訴了自己在這兩年與于正打官司的心路歷程。

根據搜狐娛樂報導,她還特別提到了與湖南衛視的合作和對其的失望,稱她曾經相信湖南衛視並且重視與湖南衛視之間的友誼,但是最終卻被『親人』傷害。

原文如下:

北京三中院在去(2014)年12月25日,一審判決就出爐了,于正敗訴,當時大快人心,總演算法律還給了我一個公道。但是,沒有終審,一切還沒定案,我仍然非常煎熬。現在,終審結案,塵埃落定,正義又勝利了!于正終於被判『公開道歉,並停止傳播《宮鎖連城》,五出品方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。』剽竊抄襲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!此時此刻,我回首整個事件的經過,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過來的?曾經答應大家,寫一篇我的心路歷程。現在,我來兌現我的諾言了!

大家都知道,在事情剛發生的時候,我向湖南衛視抗議過,我向廣電總局求助過……都沒有得到任何幫助,除了透過訴訟維權,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辦法?很多朋友都告訴我,打官司浪費時間,大陸法律我又不懂,即使于正抄襲的行為人盡皆知,我還不見得會勝訴。何況打官司會把他的收視率炒高,反而讓他得利。勸我自認倒楣,忍下這口氣。可是,我覺得忍耐是『姑息養奸』,我忍不下去。至於會把他的收視率炒高,我也心知肚明,但是,收視率是一時的,正義是一世的!何況利用抄襲炒作而來的收視率,有什麼可驕傲的?

此時,朋友介紹了王軍律師,我曾經在新浪訪問我的報導中,看到也被訪問的王軍律師的一篇話,許多話都說得非常有理,尤其對於于正的理論,說抄襲不超過20%就不構成侵權,王軍律師認為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,並說,即便抄襲比例只有1%,如果這恰恰是作品裡最具戲劇化、獨創性表達的橋段,也應當受法律保護,不能說因為抄得少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。其實,于正抄襲了我整個故事和人物架構,不知道算百分之幾?我認為,只要任何一位法官,撥出三小時時間,看看《梅花烙》的前兩集,再看看《宮鎖連城》的前兩集,就可以『憑事實取證』,因為這是鐵板釘釘的事實。於是,我聘請從不認識的王軍律師的團隊,一狀告上法院。

在這件案子發生後,我一直告訴自己要堅強,要以正面的思考方向來面對。但是,我卻為這案子掉過三次眼淚。第一次,是《宮鎖連城》尚未播出時,我得知內容抄襲《梅花烙》,我的直覺就是先和播出平台湖南衛視溝通,所以我的媳婦何琇瓊比照了兩部劇本,緊急向湖南衛視節目部李總提出抗議,對方並沒有接受我們暫緩播出《宮鎖連城》的意見,反而告知會準時播出。琇瓊為此,火速從大陸飛回台灣向我報告經過。我立即親自打電話向湖南衛視呂台反應,對方依舊堅持播出,並振振有詞的問我:『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湖南衛視知道于正抄襲?』我立刻蒙了!驚愕回答:『我就是證據,我正在向你報案呀!何況還有一個證據站在我旁邊……』我把電話交給琇瓊,讓她去和呂台說清楚。而我,想到呂台不久前才在我家,熱情的握著我的手,要我永遠相信湖南衛視對我的重視和友誼。當晚湖南經視文化傳播公司的何瑾也在,許多領導都在,多麼溫馨的一夜!25年來和湖南的合作,點點滴滴的回憶……全部從我眼前閃過,我頓時掉下了眼淚。(被敵人傷害不稀奇,被親人傷害才痛心!)

第二次,就是139位知名編劇聯署聲援我的時候。因為這是我完全意料之外的事情,這些編劇,很多人的作品我都看過。我一直認為影視圈是很紛亂很複雜的,我在大陸的影視圈,也沒有什麼朋友,我生活低調,從來沒有和這些編劇交流過。這場官司,我認為我像唐吉訶德,傻氣而孤獨。但是,139位編劇居然『聯署』支持我!(其實,他們更深的層次,是在支持一個乾淨的,沒有抄襲剽竊的編劇環境,用他們在聲明中所講的是『在維護編劇職業尊嚴』。)那天,我太震撼太感動了,知道我不再孤獨,不由自主就淚濕眼眶。

第三次,就是在一審宣判那天,我守著手機,等候宣判的消息!因為不知幾點宣判,我很緊張,目不轉睛的盯著我的手機。當微信響起,我聽到王軍律師激動的聲音:『剛剛宣判!我們勝訴了!』我立刻就落淚了。

總有人問我,事情是怎麼開始的?一切要從2013年說起,當時,我做完了《花非花霧非霧》電視劇,收視和口碑都名列前茅。我認為以後大概不會再自己編劇了。於是,我開放了『不授權給影視公司』的原則,告訴兒媳琇瓊說,只要對方是真正有心做好戲的公司,我可以授權拍攝!這樣,2013年底,我把《新月格格》電視劇的版權,授權給了新麗傳媒。消息傳開,忽然之間,很多人都要買我的舊作翻拍,各種企劃案都送來了。

然後我接到一位導演的電話,堅決的說:『我要買《梅花烙》!』這時,我楞住了。我的作品都像我的孩子,我對它們也有偏心,我的喜劇,我喜歡《還珠格格》。我的悲劇,我喜歡《梅花烙》!我居然吶吶的無法回答,我居然捨不得賣!既然捨不得賣,我就決定在自己更老以前,試著重新編撰這個劇本,如果寫得不好,不拍也沒關係!

於是,2013年底,我就開始根據《梅花烙》的原型,自行改編成一部新的連續劇,劇名改為《梅花烙傳奇》。當時鑫濤的身體不太好,近十年來,他常常出入醫院,醫生不建議他乘坐飛機,我為了陪伴他,也十年沒有離開台灣。幾次需要去大陸,我也因為不放心他而取消。整天關在家裡,難免寂寞,想想寫劇本也是一種很好的事。可以讓心靈有個寄託,兼顧鑫濤的健康。我就開始寫《梅花烙傳奇》了!只要我開始工作,就不上網,不見人,一頭栽進了《梅花烙傳奇》裡,忙得天昏地暗。說也奇怪,以前編劇都有很痛苦的時候,這次我卻特別有感覺,寫得很順利也很快。這樣,寫到2014年4月初,寫了25集,我每集的字數比較多,大約已有45萬字。

因為劇本順利,2014年北京春推會上,《梅花烙傳奇》的概念海報就出爐了,《花非花霧非霧》的微博上,我也公開了這張海報,並且告訴我的網友,我在忙些什麼?琇瓊興沖沖,準備九月開拍,我們已經私下在討論演員,進行前期作業。就在這時候,忽然有一天,琇瓊從大陸打電話對我說:『先停下劇本來,《梅花烙》的劇情,已經被于正抄襲!我正在整理,看看抄襲了多少,因為這部抄襲的戲馬上要在湖南衛視上檔了!』

于正抄襲我的戲,這不是第一次,網友們早就熱心的告訴了我。我總是想,就算抄襲,頂多也是一場兩場戲,不用為這種人去煩惱,見怪不怪吧!編劇史航老師在聯署支持我之後,曾經接受媒體採訪,說了一句話:『我們跟于先生其實不太算是一個行業的……』這句話說中了我的心態!真正的編劇怎會去抄襲?根本不是一個行業嘛!所以這些年來,我也一直沒有追究。何況我是埋頭苦幹型的人,沒有時間去抗議和追究,在我有生之年,多寫一點讓自己滿意的東西更重要!可是,琇瓊語氣嚴重,顯然不簡單!果然,當琇瓊再打電話來,氣得聲音都變了,她說除了結尾,幾乎全部抄了,連人物設置,也和《梅花烙》一模一樣!這事,對我如同晴天霹靂,我正在從事的工作,驟然停擺。這是我生平第一次,被迫終止了我熱愛的工作,原因是別人把我原創的故事偷走,大咧咧的冠上他的名字,而且這部戲要在湖南衛視開播了!

接著,是一段大家都不知道的過程,包括我和湖南衛視再度的交涉。既然湖南衛視不肯停播,也堂而皇之的播出了!我退而求其次,僅僅要求,把抄襲《梅花烙》的部份情節剪掉再播,但是,我又被拒絕了!那幾天,我深深受到打擊,打擊我的不止于正,還有與我合作二十多年的湖南台!

說起這個,我真有無數感慨。26年前,我因為湖南台的熱情邀約,和我的故鄉情結,開始和湖南台合作。那時湖南台只是個地方台,沒有什麼實力,也沒有什麼錢。我們合作的方式,是我們台灣的怡人公司全部投資,湖南台『協助拍攝』,『協助拍攝』的費用當然由我們出。他們做出一個協拍預算,我們全部付費給他們,包括協拍人員的薪資。因為他們協拍,也有權以極低的價錢取得『大陸播映權』。換言之,我在大陸做了好久的戲,都因為想讓台灣看到大陸的大好河山,進而促進兩岸交流,我絕不是以賺錢為目的去的。

初到大陸拍戲時,完全沒有想到,協拍的人員很多。因為大陸拍戲跟台灣不同,拍任何場景,都要『申請』,外聯的工作夥伴天天在跑公文。台灣拍戲,演員和工作人員都住在自己家裡,我們除了拍戲時的『便當』外,不需要其他的住宿吃飯的開銷。現在卻有一大筆的『食宿費』。因而,《六個夢》的製作費,一直在超支。但是,大家住在一個賓館裡,一起吃飯,一起吃苦,一起拍戲……我每天應付各種想像不到的問題,湖南台盡力協助解決問題。我還不停的向湖南台抗議,說大家吃得太差了,住得太苦了,請他們別管預算,安排大家吃飽睡足最重要。反而是湖南方面,拚命幫我省錢。這也是一種全新的體驗,那時我和湖南台,很有一種『篳路籃縷,同甘共苦』的作戰精神。回憶起來,依舊是美好的!

我的戲,一直是這樣與湖南台合作的,大概到《還珠格格》、《蒼天有淚》時,湖南台也投資了。我不計較他們投資的數字,對我來說,讓兩岸同胞,都能看到我的戲,也讓兩岸的文化交流,因我而帶動,比賺錢重要多了。後來許多到大陸拍戲的公司都賺了大錢,公司上市,做得轟轟烈烈,我也比剛到大陸拍戲時好多了,能夠賺錢了,而且自得其樂。25年是四分之一個世紀,我和湖南台水乳交融,我熱情的交朋友,看到湖南台蒸蒸日上,我就跟著開心。從來我都沒想到,有一天,我會被湖南衛視傷害,而且為此打上官司!

話題扯遠了!說回正題。接著,《宮鎖連城》播出了,網路一片嘩然,痛罵于正抄襲《梅花烙》!更有網友『準秀幫』製作影片,把于正這部戲,稱為『于媽三弄』之『宮鎖瓊瑤』,把抄襲部份對比播出!原來這部戲,還抄了我的《還珠格格》!即使這樣,我仍然不想打官司,我寫了『給廣電總局的一封公開信』,我一直認為,我們拍戲要立項,要報批,拍完要送審,戲劇有任何總局認為不妥的地方,要修剪……事事都要透過廣電總局,那麼侵權這種大事,總局應該可以管的!何況總局局長,也是版權局局長!可是這信也沒起到作用,我在種種挫敗之後,終於知道,除了訴訟,我走投無路了!

就這樣,我找了王軍律師,開始訴訟前的工作。因為我氣到不能面對《宮鎖連城》,卻又必須找出抄襲的地方。這前期的搜證工作,是在我的特助素媛的帶領下,由我的鐵桿網友們幫我做的。他們不眠不休,用截圖對比的方式,把《梅花烙》和《宮鎖連城》雷同處,一處處抓了出來,有的人負責抓戲劇,有的人負責抓小說。我只看截圖,也被于正居然敢明目張膽,如此抄襲,驚訝至極。我在每段截圖後面,再加上我的說明。這樣,我們初步的截圖對比,《宮鎖連城》抄了《梅花烙》連續劇115處!抄襲小說106處!這份資料給了律師後,他們再對比兩部戲,看了一遍又一遍,最後濃縮成21段情節。

開始打官司,我還有很多前置工作,簽了許多文件,還要法院公證。文件送到台灣的海基會,再轉到大陸的海協會,等到全部文件完成,送達三中院立案,已經是5月27日了!然後是王律師團隊的工作,我可以喘口氣了!但是,我生平最怕等,這案子會拖多久?我不知道!不用寫劇本了,不用搜證了,不用忙著拍戲找演員了……我忽然空掉了!我是一個很積極的人,希望活得很有勁的人,我一直也這樣努力著。可是,這段等待的日子,卻漫長而煎熬。我還是很有活力的,朋友來,我會笑得很大聲。可是,私下裡,在我內心裡,我變得不會笑了!

這種感覺很難讓人理解,我一生風風雨雨,許多大風大浪都挨過了!于正這件事,應該只是生命裡的一個小波折,不該給我這麼大的痛苦的。但是,我卻無法釋懷,鬱鬱寡歡。我寫劇本時的狂熱和積極,都被這事凍結了。再加上鑫濤身體也不好,對於于正這事,他比我還生氣。更氣他已經老了,無力保護我!許多次,他對琇瓊說:『你要保護媽媽,我現在不能去大陸,不能幫她出庭打官司,只有靠你了!』我又何嘗不老呢?身體、健康都不如前,我寫《梅花烙傳奇》時,就在和時間賽跑。我多麼希望我親筆寫的最後一部戲劇正在拍攝,而我是在忙著和導演、演員們討論劇情,而不是這樣消沉的等待著法院的開庭和宣判!我浪費的這兩年,是年輕人的十幾年呀!于正從我這兒掠奪的,豈是一部連續劇而已?

我的這種情緒,在139位編劇聯署支持我的那天,終於獲得抒解!我在手機上看著那張聯署名單,我濕了眼眶。然後,我活過來了!我又有了生命力,不再糾結為什麼有人如此惡劣?不再糾結湖南台為何這樣待我?我在那一天,有很多的領悟,我這才知道,痛恨抄襲,痛恨文賊的人不止我一個!接著我開始和專家輔助人汪海林老師,編劇余飛老師,文學會長王興東老師……取得了聯絡,他們對我說:『你正在為我們原創編劇們,打一場比你的連續劇更有意義的仗!這是一場標竿性的判例,我們都在等結果,因為以前影視圈沒有維權這回事!所以,這是歷史性的一戰!』

相信法律!我告訴自己。重新活過來的我,無法整天無所事事,也不能讓情緒停留在開庭和審判的等待中。為了轉移我自己的注意力,我把停工的《梅花烙傳奇》拿出來,又重頭寫過,這次不再局限於《梅花烙》,我加入了新人物,改了朝代,因為它不再是原來的《梅花烙傳奇》,我把名字改成《梅花英雄夢》。這真是打發時間的好方法,沒有壓力,也不準備拍攝,只是要完成我半途而廢的作品。我寫寫停停,一修再修,直到今天,這部《梅花英雄夢》竟然寫了七個版本。

在我又重新寫劇本時,于正可沒閒著,他于2014年11月16日,忽然辦了一個『法學專家研討會』,來討論《宮鎖連城》有沒有抄襲《梅花烙》!這真是不可思議的事,在台灣,只要已經涉及訴訟,當事人就不可以找人公開討論。我不知道那些專家是誰?只看到于正發布的照片,和他的結論:『我在想為什麼那麼多雷同?……原來大家都參考了《紅樓夢》!』這種卑鄙的行為,自說自話的結論,讓我瞠目結舌。我真想問問那些專家,他們看過《紅樓夢》嗎?看過《梅花烙》嗎?看過《宮鎖連城》嗎?至於于正,如果他的《宮鎖連城》,除了抄襲《梅花烙》、《還珠格格》以外,還從《紅樓夢》中取材,我沒意見。可是栽贓《梅花烙》是參考《紅樓夢》,簡直是對我的毀謗,對《紅樓夢》的侮辱。《紅樓夢》是中國名著,我的《梅花烙》望塵莫及!我寫《梅花烙》時,千真萬確,從頭到尾,就沒有想到過《紅樓夢》,更別說參考了!

其實,在我和湖南衛視交涉的時候,我是真心不想打官司的。如果于正是個有擔當的男人,是個有種的男人,做錯事不稀奇,是『男子漢大丈夫』,做錯了就坦白認錯!只要于正當時承認抄襲了《梅花烙》,別說什麼『巧合與誤傷』,我是絕對不會告他的!包括湖南衛視也是,當時戲也播了,全體觀眾都指證歷歷了,我對居中斡旋的湖南朋友說:『只要你們在《宮鎖連城》片尾,加一句本劇部份情節,取材自《梅花烙》,謹向瓊瑤致歉,我就什麼都不追究了!假若你們覺得致歉太沒面子,改成致謝也成!』但是,湖南衛視對我的各種提議,都沒有回應,照樣播出這部『贓品』,如今法律給了我公平正義,幫于正『銷贓』的湖南衛視,以及投資的子公司『經視文化』,對我沒有一點點歉意嗎?

然後,三中院一審宣判了!我勝訴了!雖然我還是沒弄清楚,為何我們濃縮過的二十一段情節,並不是完全成立?但是,勝訴我就很滿意了!這證明大陸是有法律的,證明法律是可以伸張正義的!這場戰爭,也讓我認識了很多編劇朋友,認識了很有正義感的王軍律師,和帥氣的王立岩律師(她是女生喲)。我們互加微信,互相交流,這是我另一種收獲!

于正的上訴,在我預料之中。但是,我沒有想到,終審讓我又等了一年。我想,二審的法官們,一定勞心勞力,反復審查,堅持做到『勿妄勿縱』的效果,才用了這麼多時間吧!

最近我看到網路新聞,有位周浩暉先生,也在狀告于正抄襲。轉告周先生,這可能是條漫長的路,要堅持,要努力!還要小心于正狡詐的辯論法,和他那些氣勢洶洶的律師團隊!記得我的案子辯論中,于正竟然說他沒有接觸過《梅花烙》的劇本,但是,只要有常識的人都知道,有了我的劇本才有我的戲劇!這是什麼無賴辯證法?那天三中院微直播審判經過,我的網友太生氣了,展開搜索,當晚,我就收到于正發表於2006年11月7日的博客文章,標題『美人如花隔雲端』,其中有一句『一部梅花烙,翻來覆去,看了幾百遍,每一遍,都驚嘆不已……』他親自寫過這種句子,竟然還狡賴沒看過《梅花烙》!我想,幾百遍看下來,都會背了,難怪連男主角的滿人姓氏都照抄!這是一個小例子,于正各種手段,無所不用!還會東拉西扯,把抄襲的部份,都推說是『公有財產』,舉出許多書籍來作證,例如我前面提到的《紅樓夢》。跟他打官司,處處小心!我相信真理永在人間,打假人人有責!預祝周先生,打一場漂亮的維權戰爭!

如今,讓我痛苦了兩年的官司,終於結束了。我可以把這件事放下,全心來照顧身體不好的鑫濤。但是,我雖然贏了,心中依舊有著傷痛,這傷痛是湖南衛視給我的,隨時會從我心底冒出來,狠狠的咬我一口。我想這傷痛會跟著我一生,很難治癒了!影視圈有句話:『在影視圈,沒有永久的朋友,也沒有永久的敵人』。是嗎?我可以確定,合作二十幾年的湖南衛視,不是我的敵人,在這龐大複雜勾心鬥角的機構裡,依舊有我沉默的友人。但是,一切的感覺都和從前不一樣了!多麼可惜!

我不禁想起,在1988年,為了我的故鄉,我寫了一首小詩:『回首衡陽,遙望湘江,白雲深處,是我故鄉!寄語白雲,到我故鄉,告我親人,未曾相忘!浪跡天涯,懷我故鄉,眉間心上,皆我故鄉!我欲歸去,山高水長,我不歸去,最斷人腸!』。1989年,我回鄉掃墓,湖南台為我辦了一個晚會,李谷一在晚會中唱了這首歌,我和鑫濤,都邊聽邊拭淚。真是不堪回首!彼一時也,此一時也。

回首這段心路歷程非常感概!我說過,活著一天,就要燃燒一天!對於我畢生努力的影視創作,還是衷心希望業界有好的創作倫理和規範,更希望大陸的編劇環境,會因為我這次的訴訟,走向一個更加良性的、乾淨的、欣欣向榮的園地。那麼,我這兩年的辛苦,也就沒有白費!我也希望,廣電總局重視侵權抄襲的問題。如果吸毒、嫖妓都算劣跡演藝人員,那麼,抄襲侵權之類的文賊算什麼?前者,傷害最大的是自己。後者,卻直接傷害到對方,用不法所得,肥了自己,並且欺騙了所有的觀眾。

在去年12月25日,我的案子一審宣判後,人民日報有篇社論,標題『法律不容文賊』。其中有幾句話寫得太好,我在此引用一下:『以抄發家,哪怕名利雙收,實是自設陷阱;以炒博名,縱然舉世皆知,也是不良行徑。法治時代,當文抄公不只是道德冒險,更為法律不容。淨化編劇業生態,豈容害群之馬?對偷食上癮之鼠,當人人喊打。不走邪路,才可言正;學會做人,再談出征。』

最後,誠懇呼籲,廣電總局能夠發揮行業主管的積極作用,嚴懲侵權者,才能保護所有的辛苦原創!如果都靠被害人來告狀,實在太緩慢了!何況還有很多未成名的編劇,根本告不起。君不見,經過快兩年的訴訟,在法官們公正辛勞的審判下,我雖然贏了,《宮鎖連城》卻早在湖南衛視和天津衛視播映完畢,網路及國外都紛紛播出了!他們的不法所得早已入袋。最痛心的,是訴訟期間,這部侵權的不法作品,繼續到處傳播,傷害對原創來說,依舊巨大而無法彌補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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